关于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院),省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法学会联合印发的《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鄂法会[2020]16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人选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省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和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法学研究和法治实务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湖北省法学名家入库条件
1.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术水平和知名度高,在全国范围内社会影响大,有公认的代表作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研究成果。
3.在法治湖北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湖北省法学法律专家入库条件
1.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国内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社会影响较大的。
3.在法治湖北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湖北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入库条件
1.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基层和一线法学研究、教学和立法、执法、司法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能力,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取得了显著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影响。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通过单位推荐、本领域专家推荐、个人申请等任一方式申报,并经市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或省直部门党委(党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初审后报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将根据入库条件和有关程序对候选人组织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人选申报表》(附件1)、申请人事迹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主要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人一寸登记彩照3张。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省法学会电子邮箱(faxuehui2005@126.com),纸质版请邮寄或报送至省法学会联络部(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省法学会,邮编:430071)。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吴繁荣 袁中强
联系电话:(027)87239155 87239266
附件1:“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人选申报表
附件2:申请人事迹材料(模板)
湖北省法学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