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召开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1日,省法学会召开七届十二次会长会议、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省法学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方案》等文件研究有关人事事项,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国荣出席会议并宣读省委有关文件。省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机关会议室参加会议,常务理事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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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省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要切实加强政治引领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工作任务上来,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职责职能,认真做好二十大精神的宣传阐释贯彻落实,着力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对外法学交流、法学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湖北篇章作出法学会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宣传宣讲、不断加强研究阐释、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法学会工作中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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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一致通过推举张正军同志为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聘任张正军同志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赵俊同志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会议决定,免去康均心、侯旺发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职务,解聘康均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