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学术论文征文启事

发布日期:2026-03-23


第四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学术论文征文启事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国家公园法治保障理论与实践探索,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初定于2026年9月在吉林省召开第四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暨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承办,旨在汇聚全国法院智慧,深化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共同构建严格严密、专业高效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现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及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学术论文,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文对象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全国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各法学高校,各法学会(律师协会)

二、征文选题

来稿论文应围绕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实务探索与理论创新,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一)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理念更新与功能定位研究

(二)国家公园范围内生态环境侵权案件(含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审理疑难问题研究

(三)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承担与执行机制创新

(四)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与司法协作机制衔接问题研究

(五)跨行政区划国家公园案件管辖与法律适用统一问题

(六)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的司法路径

(七)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国家公园保护中的实践与完善

(八)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国家公园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九)国家公园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十)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司法保护特别研究

三、征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观点正确,具有前瞻性、理论性。

2.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符合学术规范,反对一切形式的抄袭或剽窃。参选论文不得一稿多投。已在其他评选中获奖的论文请勿再参评。

3.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二)形式要求

1.论文字数在8000字以上、15000字以下(含正文、注释和附件)。

2.署名要求。一篇论文的署名作者人数不得超过 3 人,每位作者署名不得多于两篇,超限论文不参与评选。

3.投稿论文格式规范:正文题目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三号,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

4.获一等奖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获其他奖项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超过该比例的不予参评。

5.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报送论文将进行AI生成检测,AIGC率超过30%的论文取消参评资格。

(三)投稿方式

1.请通过电子邮箱,以附件的形式将word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19963004@qq.com,将word版稿件名称统一格式为“省份-论文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

2.为便于匿名评审,请在论文首页注明作者信息(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身份、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正文部分请勿透露个人信息。

3.投稿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30日。

四、征文评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学界、实务界专业人士组成征文评审委员会,对所征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并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者有机会受邀参加第四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暨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获奖论文将择优推荐至《法律适用》《中国审判》《人民司法》等法学期刊或结集出版。

五、征文联系人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林赫

联系电话:0431-88556876

          15948341102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