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
法学法律专家和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院),省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鄂法会[2020]16号)有关规定,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法学会已部署启动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增补工作,前期法学名家人选的增补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就增补法学法律专家和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省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和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法学研究和法治实务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法学法律专家入库条件:
1.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国内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社会影响较大。
3.在法治湖北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入库条件:
1.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基层和一线法学研究、教学和立法、执法、司法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能力,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取得了显著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影响。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通过单位推荐、本领域专家推荐、个人申请等任一方式申报,并经市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或省直部门党委(党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初审后报省法学会;已入选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此次申报法学法律专家时可免于初审程序。省法学会将根据入库条件和有关程序对申报人组织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人选申报表》(附件1)、申请人事迹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主要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人一寸登记彩照3张。
申报表下载地址为http://www.hbfxh.com/main/tzgg/2331.jhtml(见湖北省法学会官网“通知公告”栏)。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省法学会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姓名+申报类别”;纸质版请寄送省法学会联络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涛 19972173598 周 晋 19972173899 朱 静 19972173909
邮 箱:hbfaxuehui@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
附件2:申请人事迹材料(模板)
湖北省法学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