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2020年8月31日,共收到申请348份,其中有效申请343份。20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组织57位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匿名通讯评审。11月20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主持召开定评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谢鹏程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担任会议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机关纪委乔海红同志全程监督。定评会全面分析评价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与课题指南契合度、通讯评审得分等因素,提出了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103项,其中资助课题44项,自选课题59项。12月10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课题拟立项名单。


  本次课题评审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把课题质量关,宁缺毋滥;坚持课题引领导向功能,严重偏离招标课题指南的课题不立项;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不立项。


  具体评审工作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采用双向匿名通讯评审方式。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报课题与招标的契合程度、成果的学术和社会价值、创新性、可靠性、规范性、可转化性、难易程度等。


  2.申报同一选题的全部申请作为一组,由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组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3.在中国法学会分管会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综合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与课题指南契合度、通讯评审得分,确定拟立项资助课题44项、自选课题59项。


  4.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拟立项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议审定。


  5.评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拟资助课题需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12月15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17办公室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


  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应于2021年1月10日前提交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选取成果中最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练。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0日-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姚国艳 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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