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法学会,各研究会(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办字〔2021〕18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作品要求

(1)2018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法学专著或论文

(2)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理论联系实际;

(3)专著正文不少于8万字;论文不少于8000字。

2.年龄要求

凡年龄40周岁以下(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省工作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以申报

作品作者数超过3人的,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应符合年龄要求。

二、申报方式

根据中国法学会有关通知精神,评奖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副省级市法学会可以直接向中国法学会推荐。个人申报的,需要相关领域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推荐意见。其他单位由各省级法学会推荐。据此,请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法学会(武汉市除外)、省法学会各研究会(院)和省属高等院校向省法学会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省法学会组织初评后向中国法学会申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8月1日(以邮戳为准)。

2.申报时请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连同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报送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电子版发至faxuehui2005@126.com。申报表可在中国法学会网站下载。个人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以快递方式直接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邮编:100081;申报表电子版发至dongbiwu@chinalaw.org.cn。

联系人:姜媛,联系电话:027-87239160。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湖北省法学会207室,邮编:430071。

 

 

附件: 

2.第九届董奖申报表.docx

1.中国法学会第九届董奖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