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民,男,1979年生,河南方城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兼任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

他曾参与筹建中华环保联合会。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美国佛蒙特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环境司法的实证研究、能源法的基础理论研究等领域有所创新,最早开始关注和尝试对于环境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能源契约、能源正义等概念和分析框架。出版《一元到多元:生态诉讼的实证研究》《能源契约论》两部专著,合作撰写《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生态文明与能源法创新》等数本著作,参编《环境法导论》等多部教材。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青年项目,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湖北省社科基金等十余项课题研究;核心参与了多部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