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成功举办
2024年11月9日,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江汉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江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北游于艺律师事务所协办,大会主题为“税收法治实践的新视域和新命题”。
出席本次学术年会的逾150名专家学者,分别来自湖北省法学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湖北游于艺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宜昌信国税务师事务所、财合税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本次会议共分为开幕式、研讨会主题报告、学术圆桌论坛、闭幕式四个部分。
开幕式由江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叶冰主持。开幕式伊始,江汉大学副校长向悦致欢迎辞,对参会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向悦副校长指出,财税法年会的召开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积极回应了财税治理法治化的时代呼声。向悦副校长介绍了江汉大学的历史与成就,并预祝此次年会圆满成功。随后,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雪锋代表省法学会致辞,他表示,本次会议的召开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要求研究会继续坚持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身心建设高质量研究会,不断为财税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黎江虹作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黎江虹教授总结了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四个特点,并倡导各位财税法学人在破产涉税、地方债务、“两高”涉税司法解释等三个方面深耕研究,凝心聚力财税法治建设。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段晓红宣读了《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同意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进行届中人事调整的批复》,理事会选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侯卓为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李乔彧为副秘书长。
开幕式后,研讨会进入主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紧密围绕“税收法治实践的新视域和新命题”议题,聚焦“一体化税法的核心概念”“企业破产重整程序课税特别规则的体系化建构”“民事执行程序中新生税款的优先清偿”“消费税中‘成品油’税目的限定性研究”“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反思与重构”“税收征缴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直接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执行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误区澄清与模式选择——兼论数据财政何以可能”“虚开中‘非善非恶’的认定与处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认定”“以‘两高’涉税犯罪最新司法解释变化调整和把握涉税犯罪律师辩护要点与策略”“税收优先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村集体土地经济指标被收储后补偿款置换资产如何界定换资产过程中的法律和财税合规问题”“非过错情形下退回优惠税款的追征期适用问题”“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等话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享,与谈专家针对发言人的汇报内容作了精彩点评。
在学术圆桌论坛环节,与会专家分别围绕“‘两高’涉税犯罪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民商事纠纷中的税务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建议。
会议闭幕式由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李乔彧主持。本次年会专设了“青年优秀论文”奖,李乔彧一并宣读了本届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并鼓励青年学子再创新高。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侯卓作学术总结,他指出,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对于税收法治的赤诚之心和笃行不怠的精神值得感佩。侯卓教授表示,虽然本次年会参与的主体有不同的背景、职业和年龄层,但大家能够共同致力于推进税收法治研究和税收法治建设,让今天的研讨极具意义。随后,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龙作为下届年会承办方代表发言,他表示对于成功举办下次大会充满信心,并将会继续的深耕于财税法领域。最后,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黎江虹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黎江虹教授感谢了研究会各位理事与会员的坚守,感谢承办方江汉大学法学院对年会的支持,感谢宜昌团队和律所团队对研究会的巨大支持,并宣布本次学术年会正式闭幕。